(亚庇4日讯)沙巴水门案经过8年的漫长法律程序,亚庇地庭今日裁决,沙巴水务局前局长阿旺达希夫妇及前副局长林南炳共面对的37项洗黑钱控状表罪成立,须出庭抗辩。
承审法官阿布巴卡马纳在专审贪污案件的亚庇地庭,用了近半小时念出判决摘要后,作出上述裁决。
阿布巴卡马纳说,控方在此案中所提供的证据充分,成功证明了阿旺达希(62岁)、其妻子弗希雅(59岁)及林南炳(69岁)所面对的共37项控罪均表罪成。
地庭也择定明年2月26日至28日,以及4月28日至30日进入被告抗辩阶段,并允准延长3名被告的保外候审期限。
阿旺达希及林南炳的代表律师告知法庭,两人将选择宣誓自辩,至于弗希雅则选择非宣誓自辩。
阿旺达希、弗希雅及林南炳被控在2005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洗钱与非法活动的收益拥有奢侈品和昂贵财物,涉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高达6157万令吉,合计37项控罪。
阿旺达希共面对11项触犯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的控状,以及一项相同法令第4(1)(a)条文的控状。
弗希雅则面对共19项相同法令第4(1)(b)条文的控状;阿旺达希及弗希雅也共同面对两项相同法令第4(1)(b)条文的控状。
至于林南炳则被控于2016年10月13日至11月8日,在反贪会办事处和住家遭揭发拥有238万令吉的可疑现款,在相同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4项控状。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5年监禁,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因疫情及被告多项申请
案件进展缓慢
“沙巴水门案”自2018年5月7日开始审理,期间因面对冠病疫情及被告提出多项申请,进展缓慢,宣判日期也经过多次展延。
控方共传召了46名证人出庭供证,也提呈1378件与案情有关的呈堂证据,包括现金、名表及投报书等,力证被告罪行。
阿旺达希及弗希雅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安沙里阿都拉及佩丝吉拉,林南炳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陈富泉、巴迪夫星和卡巴吉星。
控方代表副检察司马哈迪阿都祖末、哈勒斯柏卡斯和林伟强。
沙巴水务局前副局长张志康已在2022年2月18日同意总检察署的缴付3000万令吉罚款后,获撤销他所面对的146项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控罪,并成为控方的第29名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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