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朝九不晚五──谷中城之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曾子曰:朝九不晚五──谷中城之戀

因為喜歡文字和創作,曾經在報館和雜誌社混了十多年,然后用了十個月的時間沉澱和放逐之后,決定改變軌道,選擇投身廣告圈,迄今13年,玩文字,愛創作,依然樂此不疲。

我在谷中城上班將近十三年了,開始時,我們公司租了一個三千多平方尺的辦公室,後來不斷擴充,就搬去更大的單位,大概有六千多平方尺。現在,我們公司還在擴充中,很快的,我們就要離開谷中城,搬去一個更大的辦公室。坦白說,我是捨不得的,一是因為谷中城靠近我的家,睡到九點醒來還可以及時趕到辦公室;二是谷中城是個方便之城,吃喝玩樂,近在咫尺;三是因為我的年紀越大就越感性,對於逝去的時光特別緬懷,這裡有太多忘不了的回憶。



我略略算過,我在谷中城上班十三年,平均一天工作十小時,這裡等於是我的第二個家。我每天對著電腦和同事,多過對我的家人,我也從以前的新中年,變成現在的老中年。十三年的人事變遷,裡面有太多的不捨和懷念,身為公司最年長的員工,看著人來人往,我覺得即使辦公室設計得再漂亮,但還是需要一群有情有義的靈魂,將公司變得有血有肉,畢竟,人,才是一間公司最大的資產。

我永遠都記得,我曾跟一位小朋友在停車場談了好久好久,他要辭職,我希望他留下。但是人往高處,最後他變成了一隻無腳的雀仔,一直在天上飛;我也曾因為怒火中燒,揮袖而去,一個人跑去購物中心內透一口氣;我記得一位戰友辭職去創業,心裡送上祝福,但我知道,從此以後我將要獨力撐起大局;有一位辭職了的小朋友發生車禍不幸逝世,我一直都念念不忘她的迷人笑靨;還有這些年在這裡發生的辦公室戀情,有的花開,有的花落,有幸福也有唏噓;我還記得有小朋友因意見不合而打起來,回想起來,只剩下一個“得啖笑”的回憶。

當然,我還捨不得在谷中城美食中心賣板麵的客家女人、賣雞飯的年輕小夥子、印度書攤的大叔、賣kacang putih的印度大兄、香港茶餐廳的各位侍應生、Mamak檔的印度青年……我都當他們是我的朋友,現在我還沒有離開谷中城,但已經開始想念他們了。



十三年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我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但有些事情發生了,就會一直烙印在記憶裡。在我的職業生涯中,這十三年會是我的黃金十三年,我最大的收穫就是讓我認識我自己,我要的是什麼?我要往哪裡走?這十三年,真的沒白過。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