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日综合电)近日,湖北武汉发生一起引人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名陈姓男子因为提早1分钟等电梯,结果被公司以“早退”为由开除。之后,双方闹上法院,最终陈男胜诉。
据报导,陈男于2022年2月在武汉某科技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约。然而,该公司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发现,陈男多次因等电梯而早退1分钟。公司调查后,根据其员工手册规定,认定陈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最终决定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陈男随后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及年休假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他的诉求,认为公司的解雇行为不合法。随后,公司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但东湖高新区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认为公司将早退1分钟视为违纪缺乏合理性,且在整个过程中未对陈男的早退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属于不当处理。
此事件在社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讨论,许多网友对企业的劳动管理表示不满。有网友留言表示,“早退1分钟要开除,拒绝免费加班2小时也要开除,不知道什么能让企业遵守劳动法”,另有网友指出,这样的情况在年底时期愈加普遍,并质疑某些主管即使不来上班也无事可做,显示出企业在执行劳动法方面的双重标准。
文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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