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籍女友婚外情生子 需數程序申請公民權
已婚弟弟與印尼籍女友發生婚外情,並生下2名孩子,該如何處理?
⊙張太太的弟弟已婚,與妻子育有2名孩子,今年已19歲和20歲。
她指出,弟弟與妻子已經分居7年,不過由于弟媳要求2萬令吉“分手費”,所以一直沒辦理離婚手續。
她說,弟弟幾年前結交了一名印尼籍的女友,后來也誕下2名孩子,如今已接近入學年齡。
據她所知,印尼籍女友的孩子在柔佛出生,不過她無法確定弟弟孩子是否有報生紙。
“如果弟弟單方面申請離婚,可否讓印尼籍女友的孩子成為我國公民?”
★麥嘉強律師
張太太弟弟的情形,印尼籍女友生下的孩子,必須通過幾個程序才能得到公民權。
第一,他們要為孩子申請報生紙,因為沒有報生紙就沒有身分、沒有國籍。
由于孩子的媽媽是印尼人,所以孩子只有紅身分證,也就是永久居民證。
第二,弟弟離婚后與印尼女友結婚,可以辦理領養程序,協助孩子申請公民權,不過這個程序比較長時間。
弟弟和印尼籍女友可以考慮讓已婚的親戚代為領養孩子,就無需等弟弟離婚和再婚。
同時,這個領養程序只可在孩子18歲前進行,孩子才有機會成為公民,過了18歲就只能擁有紅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