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国内外大批媒体今早聚集司法宫,准备采访上诉庭将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有下达谕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申请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上诉案件。
然而,由于纳吉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述案件中,申请寻求提呈新证据,因此上诉庭今早将先聆审这项申请。
基于伊斯兰党配合这宗上诉案,号召党员出席在司法宫外举行的声援纳吉集会,因此令此案进展格外受人瞩目,吸引许多国内外媒体从今早7时开始就到场采访这场集会及案件。
若上诉庭今日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则将把案件发还高庭审理,因为若纳吉获得准令可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则意味高庭需聆听其申请的理据。
反之,若上诉庭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那纳吉还有机会可向联邦法院要求获得准令,以入禀上诉申请。
上诉庭原定于去年12月5日,聆审纳吉入禀的这宗上诉案件,但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札为首的三司当时基于纳吉申请寻求提呈新证据,而展延聆审此案。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扎哈里卡马和拿督斯里莫哈末费鲁斯。
当时,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知三司,纳吉是于去年12月2日,才获得可证明上述附加谕旨确实存在的新证据,因此他在隔天为其当事人,向上诉庭申请为上诉案提呈新证据。
随后,代表政府和其他答辩人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波哈山则告知三司,答辩人需要时间核实纳吉欲提呈的新证据,因此三司最终展延聆审纳吉的上诉案。
沙菲宜在庭外向媒体证实,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也已为父亲的司法检讨申请背书,而签署了一份宣誓书,但他拒绝透露宣誓书的内容。
不过,国内一家网媒事后引述消息人士报导,纳吉欲提呈的新证据,就是其长子的宣誓书,后者在这份宣誓书中,声称曾获苏丹阿都拉亲口告知御准纳吉为剩余刑期的附加谕旨确实存在。
身为彭亨州行政议员兼巫统北根区部副主席的莫哈末尼查声称,苏丹阿都拉在去年8月4日晚上曾在彭亨北根举行的一场活动接近尾声时,私下告知将给予他上述附加谕旨的副本。
他指称,获苏丹阿都拉告知虽然这份附加谕旨的副本没有殿下的盖章,但内容与政府在去年1月29日获得的附加谕旨正本相同,他最终于去年8月17日,在关丹获苏丹阿都拉给予他这份谕旨的副本。
新闻背景:
纳吉于去年4月1日,为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下达御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
纳吉指出,若上述附加谕旨确实存在,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立即执行,以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吉隆坡的住所服刑。
他在此申请中,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和政府,列为第1至第7名答辩人。
然而,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于7月3日驳回纳吉的上述申请,因此后者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
阿马吉星宣判时,裁定纳吉和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等人通过宣誓书,主张有关谕旨确实存在的说法,纯属是“耳闻传言”。
他说,阿末扎希和彭亨州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在为纳吉的申请背书,而向法庭呈交的宣誓书中,声称他们获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东姑扎夫鲁告知上述附加谕旨确实存在。
但他裁定,阿末扎希和旺罗斯迪的宣誓书内容,纯属是表达“听他人说”的陈述,因为消息源头是来自东姑扎夫鲁,除了是听东姑扎夫鲁所言,阿末扎希对有关附加谕旨一事并不知情。
法官说,申请人为获得准令入禀司法检讨申请,而向法庭呈交的宣誓书内容,不能单靠声称相信他人告知的事佐证,反之申请人必须鉴定消息来源。
阿马吉星指出,纳吉在此案中,是仰赖东姑扎夫鲁的说法,而主张他获准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确实存在。
但他接着说,纳吉却没让东姑扎夫鲁,为其申请背书而呈交宣誓书,纳吉也没就此给予解释。
他补充,纳吉提交的第一和第二份宣誓书内容仅声称自己相信附加谕旨确实存在,却没为此引述任何消息来源。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裁定,此案没有任何一份宣誓书可核实纳吉主张上述附加谕旨存在的说法,因此驳回纳吉寻求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现年72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驳回他为被判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成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后,即日入狱服刑,刑罚为监禁12年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
然而,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1月29日召开由苏丹阿都拉主持的第61次会议后,在2月2日发布声明宣布该局议决纳吉的刑期获准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