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快遞服務寄電器給國外姐姐,但事隔兩個月仍未見蹤影!
⊙來自吉隆坡梁小姐,其姐姐住在外國,她準備送一台電器給姐姐作為新居入伙禮物,后來又打算寄錢比較實際,但少了驚喜!
她指出,把包裹交給快遞服務公司準備寄出,猶豫了兩天最后決定取消交易,雖交易已取消,但是原先包裹還未取回。
她說,事件已過了兩個月,快遞公司至今沒有把包裹寄回來,每次詢問就是千篇一律的回應就是等待,讓她覺得快遞公司不負責任。
★林若輝律師
建議事主把來龍去脈記錄在案,然后再以書面或信函方式要求快遞服務公司,在限期內把包裹送回來。
倘若快遞公司仍無動于衷,就能以上述文件,作為採取進一步行動及當局不受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