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今日抢鲜看

拉查鲁丁

文 文 文

警有权检查民众手机 一哥搬出法令 证明合法

(吉隆坡13日讯)针对民众近日怀疑警方是否有权要求检查手机一事,警队一哥对此逐一列出相关法令强调,若警方合理怀疑民众涉及违法犯罪,可在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力下,检查民众的手机。

警察总长丹斯里向《大都会日报》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23(1)条文,警方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以确认是否存有色情、不雅、威胁或恐吓性质的内容。

“上述权利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规定,同法令249条文也赋予警方全力,以获取民众手机内的数据,但只有警阶为警长或以上的警官有权这么做。”

他也说,刑事程序法典116B条文,也授权警方检查嫌犯的手机数据,并将其定义为计算机数据的一部分。

拉查鲁丁
拉查鲁丁(档案照)


“此外,根据1976年警察法令20(g)条文,警方也有权要求民众出示信息。”

他解释,基于上述种种,警方是有权利在路障检查中,检查民众的手机,但必须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不能无缘无故。

“如果手机内被发现色情内容和网络赌博应用程式,则属于违法,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292(持有猥亵物品)条文和1953年赌博法令,在无需出示逮捕令下进行逮捕。”

他补充,如果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延迟申请搜查令可能导致证据被破坏或销毁,那么警方也能在没有逮捕令下就进行检查。

“如果民众拒绝配合,可能因为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被扣留,但前提是,有关手机必须和案件调查或嫌犯有关联。”

他说,如果警方接获投报,或在进行相关调查,抑或警方怀疑涉及犯罪活动,那么警方也能根据1976年警察法令3(3)条文进行检查。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关怀
关怀

拉查鲁丁

相关文章

警总长:避免成恋童癖受害者 “家长应监督孩子社媒交友”

警队一哥放话 手机电脑有藏片,捉!|附音频

援引煽动法查案 警总长:造谣男已落网

拒收5万贿款 5警获一哥表扬

“黄宗华仍在警方监控中” 警总长:一马弊案未查完

贩卖人口集团中介 3头目被捕 5万贿赂求释放 再添1罪名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