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1日讯)15岁少女肚子痛到痉挛,到医院检查发现怀有4周身孕,华裔小贩今日被控强奸未成年少女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被告田明泉(31岁,译音)被控于去年12月13日下午4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永平一间酒店房间内,强奸当时年仅15岁的印裔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而被告代表律师颜显扬向法官求情下,将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的2万令吉保释金,降低至1万5000令吉,并表示被告愿意遵守法庭附加保释条件。
法官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侯审,并附带条件保释期间不得骚扰或靠近受害人,及必须每个月到最近的警局报到,直至案件审结,并将此案择定在2月27日过堂。
案情指出,被告在茶室经营的摊档与受害少女祖母经营的摊档相对面,受害少女经常到被告的摊位找被告,两人交往一个月左右,事发当天受害少女邀约被告外出散心,事后被被告带到酒店强奸。
受害少女因肚子痛到痉挛,被阿姨带去医院检查,才被医生告知少女已怀有4个星期身孕,少女家人报警,被告于今年1月14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