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水警第一分队在农历新年第二阶段特别行动中建功,破获海上军火走私,逮捕4名渔民。
槟州总警长拿督韩查今午在槟州水警总部召开记者会说,水警根据情报,于昨午3时10分左右,在北赖港口海域附近,发现2艘未经注册的可疑船只,驶往槟城大桥方向后,随即便派员靠近并拦截有关船只。
他说,警方从中起获1把M4步枪、8个M4弹匣、约600发M4子弹,以及5把手枪、6个手枪弹匣、4盒共200发的9毫米子弹。
他说,警方共逮捕4名年龄介于22至57岁,分别是2名本地男子及2名印尼男子,同时正在追查是否还有其他团夥涉及其中。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显示,2名印尼籍男子,相信先是持有合法证件进入我国,再通过海路前往泰国,将有关军火走私带入我国,用以非法用途,唯具体动机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这些枪械被带入我国后,主要是出售给本地犯罪组织,并可能用于犯罪活动,甚至涉及暴力主义活动。”
他说,警方怀疑有关船只是在本地租赁,目前仍不清楚该4人是否为军火商之一,或仅是涉及军火买卖交易。
他说,4人里有3人无任何刑事犯罪纪录,另1本地男子则有毒品犯罪前科。
走私军火与东盟会议无关
韩查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说,走私军火属个别案件,与农历新年,大宝森节等,及在槟城举行的多项东盟会议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他说,警方亦在当中起获1部卫星电话,4部手机、4030令吉现金、2本外国护照,和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
警方已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第7条文,从今日起至2月3日,延扣4名嫌犯助查。一旦罪成,嫌犯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并至少鞭笞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