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说,预计居家扣留法案(RUU Tahanan Rumah)将于今年尾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会议。
他说,内政部正积极与总检察署展开居家扣留法案的立法工作。
“内政部正修订1995年监狱法令,相关政策已获内阁批准。目前,内政部正与总检察署商讨制定居家扣留法案。”
“我们预计该法案今年尾会提呈至国会下议院会议。因为目前没有法律允许执行居家扣留,只可获得囚犯特许令、强制报到令或假释。”
赛夫丁昨日(30日)做客《半岛电视台》的《分析昌明政策》节目时说,该部计划在初期阶段,仅允许案件仍在审理中的扣留犯接受居家扣留。
“首先,我们的目标是允许监狱内的扣留犯,而不是已被定罪的囚犯接受居家服刑。”
“目前全国监狱有约2万9000名扣留犯,其中8000至9000人涉及强奸或谋杀等严重罪行。对于犯有严重罪行的嫌犯,我们将不纳入居家扣留范围。因此,约2万名扣留犯符合条件,即若被定罪,刑期须少于3年。”
他补充,这也是该部为了减轻全国监狱的拥挤程度,全国监狱收容人数目前共超过8万7000人。
根据国会官网发布的信息,今年最后一次国会会议将于10月6日至12月4日召开。
制定合理规则
维护公共秩序
赛夫丁纳苏迪安说,人民集会自由和权利将继续受到保障,但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有必要制定合理的规则。
他说,政府从未对联邦宪法所规定的集会自由模棱两可。
“政府仍致力于维护和遵守联邦宪法中提到的权利,包括第10(1)(b)条文所保障的集会自由;第10(2)(b)条文也规定,若事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政府可以实施合理的限制。因此,必须将这两条文一起解读。”
赛夫丁回应政府被指阻扰人民反贪污集会时说,警方发表声明要求集会主办方遵守规定,并不代表政府反对举行集会。
他也建议修改现有的法律,允许和平集会在无需经过冗长批准程序下举行。
但他说,主办方仍需要通知警方即将举行的集会,以便警方能在相关地区进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