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撤銷內政部凍結令 《The Edge》准復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庭撤銷內政部凍結令 《The Edge》准復刊

(吉隆坡21日訊)《The Edge》媒體集團今日成功挑戰內政部凍結3個月出版准證的決定,這意味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週刊《The Edge Weekly》,可重新出版。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用近一句鐘裁決後,宣布撤銷內政部的凍結令,並諭令內政部支付1萬5千令吉堂費,以及必須賠償該兩份刊物的損失,唯損失額有待評估。

代表內政部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隨后向媒體說,她將咨詢內政部,是否就此結果提出上訴。

《The Edge》代表律師拉惹艾琳向媒體指出,隨著高庭撤銷內政部的凍結令,其當事人已可以出版遭凍結的2個刊物。



“基本上,我的當事人明日起就可以出版,不過我還是需要詢問他們,會在什么時候出版。”

指違程序公正原則

較早前,法官裁決時說,內政部已經越權、非法及不合理的凍結《The Edge》出版准證3個月,並指內政部發出的指令,已經違反程序上的公正原則。

她說,內政部在7月22日發出的“要求解釋信”(show cause letter)中,沒有要求該刊物出示哪一篇“存有偏見”的文章。

“既然信中沒有闡明,申請人很難針對內政部的要求作出回應;內政部說《The Edge》引述消息人士的新聞是不可靠的,但沒有說明是哪篇文章。”

法官說,內政部也違反了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條文,並認為內政部在發出指令時必須謹慎行事,因為這項凍結令將影響整個集團職員的生活。

指製造恐慌凍結准證

內政部在7月24日,以危害公共秩序和製造輿論恐慌為由,發函通知The Edge媒體集團,凍結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週刊《The Edge Weekly》出版准證3個月,凍結令從7月27日起生效。

內政部的信函說,該2個刊物的一馬發展公司報導,是“存有偏見,或可能對公共秩序和安全存有偏見,或可能驚慌社會輿論,或可能對公共和國家利益存有偏見。”

內政部也說,若該集團拒絕停刊3個月,當局將撤銷有關刊物的出版准證;但The Edge過后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並把內政部秘書長與內政部長列為答辯人。

不過,高庭法官于8月14日拒絕發出暫緩令給上述2個刊物,以暫緩內政部凍結該報章准證3個月的決定,但是,卻發出庭令讓《The Edge》媒體集團挑戰內政部的決定。

《The Edge》集團:盡快復刊

(吉隆坡21日訊)《The Edge》媒體集團指出,隨著高庭今日撤銷內政部的凍結令后,該集團管理層將盡快復工及恢復出版。

該集團公關部今日發表短文告指出,高庭今日的判決維護了他們的立場,即有關凍結3個月的出版准證的決定,是不公平且沒有正當理由。

文告說,該集團讚揚高庭法官拿督阿絲瑪碧,撤銷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周刊《The Edge Weekly》被凍結出版准證3個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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