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来自反贪会法律与检控组的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主张,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在2020年出任土团党青年团团长时,因政治利益驱使致使他最终下达指示,从土团党青年团的银行户头中提出百万令吉资金。
他说,赛沙迪是担心当年的喜来登政变或将导致土团党青年团内部动荡,从而导致希望联盟政府垮台,因此才决定提款。

“控方第13名证人——土团党青年团前副财政拉菲克哈金供证时称,上诉人(赛沙迪)曾勒令他提取100万令吉资金,据说是因为担心土团党青年团领导层会有‘更换’。”
赛沙迪被控4项涉及土团党青年团1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刑事失信、不诚实挪用资产及洗黑钱罪成的判决上诉案今日续审,由控方陈词。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今日聆审赛沙迪为他被判上述4项控罪罪成而入禀的上诉申请,而旺沙哈鲁丁今日为控方陈词时,如是指出。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和拿督诺琳。
旺沙哈鲁丁也说,赛沙迪作为土团党青年团银行户头的受托人,理应清楚将该资金用于个人或政治用途,是违反其受托责任的。

他也说,赛沙迪不曾对控方提出的关键证据提出异议,这也显得所有的抗辩理由苍白无力。
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判处赛沙迪1项涉及该党青年团100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刑事失信、1项涉及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不诚实挪用资产和2项涉及10万令吉款项的洗黑钱罪名成立。
赛沙迪因被判不诚实挪用资产罪成,被判监2年和鞭笞1下,并因教唆他人犯下刑事失信控罪而被判监3年和鞭笞1下;他也因2项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需为各控罪监禁2年和缴付500万令吉罚款,惟获准同步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