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越南女司机撞死18岁恒毅生”案,越南女司机今日被控上庭,面对2项涉嫌醉驾撞死人及撞伤人的控状,惟她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在案件审结前,被告的护照将被扣,驾照也暂被吊销。
死者庄恺桁的父亲庄福仕、母亲郭菁君、姐姐庄慧妮及同学一行人,今早也前来乔治市推事庭听审;车祸当晚与死者同行的2名友人,即黄启恒及陈泯澄也现身法庭。

根据首个控状,40岁的被告阮金英(译音,NGUYEN THI KIM OANH),被控于2月19日晚上9时48分,在槟岛日落洞路,驾驶一辆本田爵士轿车,在饮用含酒精饮料的影响下,无法控制轿车,造成华裔青年庄恺桁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4(1)(a)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15年,同时被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
第二项控状,是在上述控状同样时间地点,相同行为下撞伤华裔青年黄启恒,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4(1A)(a)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0年,同时被罚款不少于3万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
被告对于2项控状,皆否认有罪。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与大马籍丈夫育有3名孩子(分别16岁、10岁及1岁),目前无业,丈夫每月仅有3000令吉薪金。
推事纳达敦娜英最终宣布,被告在2项控罪下,须各付一万令吉保释金,并须获2名大马公民作担保人,同时须交出护照给法庭,驾驶执照也暂被吊销,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此案展延4月21日过堂。
“她还欠我们一个道歉”
父:我一定要将她“告到底”
“她至今没向我们家人道歉!”
死者父亲庄福仕受询时说,他已委任黄景亮律师,代表处理此案,他一定会将撞死儿子的越南女司机告到底。
他说,尽管女司机不认罪,但目前证据充足,一切就依据法律程序走下去,总之他会斗争到底。
他提及,早前他是不满警方迟迟未提控司机上庭,但现在感谢警方听到家属声音,越南女司机终于被提控。
此案伤者黄启恒(18岁)也出庭听审,他受访时说,当时车祸后,他手脚蒙受皮外伤,没有骨折的严重伤势,目前伤势已完全痊愈。
车祸当天,与死者及伤者一同步行回家,侥幸逃过一劫没被轿车撞及的友人陈洺澄(18岁),周四早上也同样现身法庭听审。
除了死者双亲,死者大姐及死者生前多名同窗好友,也现身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