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淨選盟靜坐民事訴訟案‧ 47萬律師費人民買單 邱培棟抨市政廳用公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428淨選盟靜坐民事訴訟案‧ 47萬律師費人民買單 邱培棟抨市政廳用公款

(馬六甲7日訊)甲歷史城市政廳及職員就“428淨選盟靜坐民事訴訟案”起訴邱培棟等,市政廳代表律師費用高達37萬3067令吉,加上堂費總數為47萬3067令吉,令人咋舌!



有關近50萬令吉費用,全由甲歷史城市政廳負責,即是人民納稅錢,行動黨愛極樂區州議員邱培棟及格西當州議員陳仲祥律師斥責有關案件明顯是政治逼害,最終卻要人民“買單”,對人民不公平。

邱培棟今早在記者會上說,他與陳仲祥在剛過去州議會上,針對上述案件提出書面問題,獲得答覆指市政廳代表律師費為37萬余令吉。

他說,該案件是市政廳敗訴,被判需繳付10萬令吉的堂費。



“我和陳仲祥皆有提問是誰決定要針對該案作出起訴,但書面答案上沒有就此作出答覆。”

律師費多加10倍

陳仲祥指出,該案審訊時,並沒有證人有證據證明邱氏等人涉案,其中一人更說是受到上頭指示而指證邱氏,明顯是一項政治逼害。

他說,打官司收費是沒行情表,主要看案情複雜性、所花時間、心血及律師經驗,可是該宗由地庭審理的案件案情簡單,甚至沒有證據指控答辯人,因此根本不值得征收如此高律師費。

“認為類似案件,所需律師費應是3萬令吉,如今竟多加10倍,非常不合理。”

訴方是針對2012年4月28日下午1時在甲市英雄廣場舉行的淨選盟集會提出民事訴訟。當時審理此案地庭法官查曼,基于訴方無法證明該案答辯人,即愛極樂區州議員邱培棟及馬華甲市區婦女組主席拿督江雪霞涉及和造成屬于市政廳的公共財物損失,諭令訴方支付6萬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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