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拖繳公積金社險 員工可向勞工局投訴
上班4個月,雇主卻沒為員工繳付公積金和社險。
⊙劉先生指出,他從2014年10月就開始上班,雇主卻沒有為他辦理公積金和社險。
他說,他在一間傢俬店擔任銷售員,從上班至今,他也不斷追問雇主關于公積金和社險的事宜,雇主則不斷拖延和敷衍他。
他想知道,雇主是否在員工一開始上班的時候就得辦理公積金和社險,還是得等幾個月后才能申請?
劉先生也想知道,要是雇主辦理好公積金和社險的申請,那么之前幾個月的公積金和社險是否也會一併扣除。
★林若輝律師
沒有幫員工申請公積金和社險,是觸犯勞工法令的,而且,更無條規說,員工的公積金和社險是得在受雇數個月后才能申請的。
因此,劉先生可婉轉告訴雇主有關訊息,否則他可到勞工局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