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林吉祥賠25萬 前鋒報上訴駁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誹謗林吉祥賠25萬 前鋒報上訴駁回

(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馬來西亞前鋒報》的上訴申請,維持高庭裁決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起訴該報章誹謗案中勝訴及獲賠25萬令吉。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林玉蘭為首的上訴庭三詞,一致做出上述裁決,並諭令上訴人支付1萬5000令吉的堂費。

林玉蘭指出,上訴庭發現這項上訴申請沒有理據,高庭裁決也沒有錯誤可以提出上訴。

《馬來西亞前鋒報》代表律師利查哈山在陳詞時指出,高庭法官不應在裁決時只著重在文章的特定段落,而從非整體來看,上訴庭接著認為林吉祥代表律師哥賓星無需陳詞。



利查告訴記者,他將尋求其當事人的指示,以決定是否將此事帶上聯邦法院。

或帶上聯邦法院

高庭在去年12月10日裁決林吉祥在此案中勝訴,獲賠25萬令吉。

林吉祥因不滿該報章于2013年8月18日刊登題為“林吉祥操縱中委會”的文章,于同年9月27日入稟高庭起訴該報誹謗,索取賠償。

他在訴狀中指稱,答辯人在報導中使用的字眼,影射他是名不可信及不道德的人,為了政治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剷除黨內對手及操縱行動黨中委會的選舉成績。

他聲稱,該報導也指他是靠著不法手段展開其政治事業,沒有資格擔任黨領袖;並指該報導內容不正確和虛假,是非常嚴重及惡意的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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