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面書上辱罵警方 操作員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面書上辱罵警方 操作員不認罪

(新山4日訊)印裔男子在面子書上載粗俗字眼辱罵警方,牴觸多媒體及通訊法令被控上庭,但他不認罪,獲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威諾(26歲,工廠操作員)是于今日上午被押往新山第一推事庭面控。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4日晚上約9時48分,通過其個人面子書戶頭上載狀態“這都沒有錯。。。警車路稅已經過期4年”,當中也附上粗俗語言,含有意圖羞辱及侮辱大馬皇家警察的成分。

被告的上述行為,已牴觸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第233(3)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無聘請代表律師情況下出庭,他在聽聞控狀后,不承認所犯下罪行。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最終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此案與11月16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迪祖依斯瓦里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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