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輝:車主應申報處置 亂泊廢棄車可被控
(檳城10日訊)檳島市議會執法及教育小組主席陳金輝,籲請所有將廢棄交通工具停泊在路旁或公共空間的車主,即日起自行移除並報廢回收車輛,否則或不排除將車主提控上庭。
“截至今日,市議會執法組建築範圍內共停放高達428輛交通工具,當中摩哆304輛、轎車則124輛,已嚴重造成市議會執法組建築屋面對‘場地不足’的情況。”
他說,檳島廢置車輛最嚴重區域包括喬治市及峇央峇魯住宅區,而市議會今年會開始另尋百大年路一空地,將拖運回來的廢車停泊于該處。
冀車主全力配合
不過,他說,這並非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的好辦法,對此希望車主能給予市議會全力配合,自行申報處置廢車。
“我要強調,處理廢置車輛並非市議會執法組的工作,而是車主必須自行將無法再使用的車子,移送至廢車回收廠。”
他今早在市議會執法組建築召開記者會時說,一旦執法組接獲民眾投報后,將派員前往目地的,并在廢車擋風鏡上貼通知信要求相關車主移除車子。
“車主必須依據通知信的期限,在24小時至14天內移除廢車。”
他說,若過了期限廢車仍未被移除,市議會將直接執法拖走廢棄車輛。
“拖回來的車子若牽涉刑事案則會向警方匯報,讓警方展開調查工作;反之,被拖運回來的廢車,則需停放在執法組建築空地1年。
他說,市議會將透過陸路交通局查出車主地址並發出罰單,1年后沒人認領轎車,就會公開招標廢車回收廠,回收變賣廢車。
與會者包括該組委員陳偉俊、尤索夫,及沙阿里。
市會可向地主發通知信
陳金輝說,儘管檳市議會無權力在私人地上執法,不過,一旦廢棄車輛引起任何交通阻礙或民眾健康受危及,執法組同樣會向地主發出通知信,要車主移除車輛。
“若地主依舊沒採取任何行動,市議會不排除起訴地主。”
他也呼籲維修廠東主,勿將待修車輛停泊在修車廠周圍,免阻礙交通。
“根據執法組,拖運回來的廢車多數因受到嚴重意外而無法維修,或轎車老舊也無法再使用。
他說,這些廢置在路邊的車輛,將衍生黑斑蚊滋長的隱患。
詢及每輛廢棄轎車可變賣多少錢時,陳金輝指市議會進行公開招標后,會將停放在執法組建築滿1年的廢棄車,變賣給得標的回收廢車廠。
“變賣廢車每40輛可獲約4000令吉。”
檳島市議會執法組建築廢棄車輛數據 | 數量(輛) | 狀態 |
廢棄轎車總數 | 124 | – |
已被處置回收的轎車 | 40 | – |
將被處置回收的轎車 | 84 | 一旦廢棄車停泊于執法組建築物1年無人認領,則將被處置回收 |
廢棄摩哆總數 | 304 | – |
廢棄轎車與摩哆總數 | 4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