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已過.不能手寫 各行業須開電子單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期限已過.不能手寫 各行業須開電子單據

獨家報導 : 郭貞黎
(吉隆坡1日訊)馬來西亞雜貨商聯合會總會長方志民說,即日起,雜貨商、零售商,必須根據關稅局指示按照程序發出電子單據給顧客;至于沿戶批發給小型雜貨商和小販,仍可使用預印發票(Pre-printed invoice)。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國內已註冊消費稅的雜貨商,已做好準備,從10月1日開始,發出電子單據給顧客。

他說,他們之前曾向關稅局和財政部反映雜貨商在批發時所面對的問題。

他指出,有部分雜貨商除了零售,會聘請銷售員沿戶批發貨品給小型雜貨商和夜市小販等。



他說,由于售貨員工無法帶著收銀機或電腦四處跑動,故此取得關稅局方同意,即是雜貨商在零售給顧客時,需發出電子單據給顧客,若銷售員沿戶批發給小型雜貨商或小販,可被允許使用預印發票。”

方志民說,有關預印發票必須要根據關稅局的規格,如必須要有公司資料、消費稅編號等。

據悉,從10月1日開始,國內6大零售業包括五金店、餐館、迷你市場、書店、藥店及娛樂場所,必須採用消費稅系統收銀機或收銀機以發出電子單據予顧客,有關行業業者不能再使用手寫發票發出單據。

至于上述領域以外的消費稅註冊商家則得以電腦印製發票或預印發票(Pre-printed invoice),發出單據予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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