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合夥持刀搶劫 1人認罪監3年打1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青年合夥持刀搶劫 1人認罪監3年打1鞭

(檳城15日訊)2名印裔青年被控合夥持刀搶劫外勞手機與鐘錶,其中一人今日改口認罪,被地庭判監3年、鞭1下,另一人堅持不認罪,案展11月24日過堂。



這2名被告,分別來自甘榜馬來由的樂卡登及來自發林的蘇寧古馬,皆年22歲,他們在今年4月21日同日被捕。

控狀指他們于今年4月19日晚8時30分,在檳紅毛路一屋前,共同意圖合夥持刀搶劫一名尼泊爾男外勞峇哈的手機與鐘錶,觸犯刑事法典397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兼鞭刑,並可另加罰款。



他倆在今年5月11日首控上庭時皆不認罪,但首被告今日突改口,結果被判如上述。

其律師普嵐為他求情時指出,被告是一名散工,父親是檳供水機構員工,母親是家庭主婦。

他指被告在3名兄弟妹中排行第二,上有一姐,一幼妹尚在求學,希望法庭鑑于他已認罪,節省法庭許多寶貴時間與金錢,從輕發落。

法官惹哈拉諭令刑期由今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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