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魯丁鄭文傑案 移交聯邦法院聆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凱魯丁鄭文傑案 移交聯邦法院聆審

(吉隆坡19日訊)高庭宣判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律師鄭文傑的案件,移交聯邦法院聆審,讓聯邦法院裁決此案是否被納入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而聆審日期將在兩個星期內決定。



承審法官拿督阿茲曼聽完控辯雙方今日陳詞后,決定把3個問題,即刑事法典124L是否納入上述法令內;若是,兩名被告是否有權利保外;否則,此案是否移交地庭審理。移交聯邦法院去決定。

而辯方律師哈尼夫較早前陳詞時說,聯邦法院第149(1)條款是對付進行顛覆及危害大眾活動的“團體”之立法,恰巧國家保安法令也涵蓋“團體”字眼。

他解釋,凱魯丁及鄭文傑只有兩個人,不算“團體”,因此沒理由在國家保安法令下被提控,並指刑事法典124L條文是否被納入國家保安法令,只有聯邦法院可以做決定。



應在地庭審理

“兩人並不是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被控,因此,認為此案應該在地庭審理及在刑事法典下被提控。”

另外,哈尼夫也針對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在此案于法庭審理期間,于10月1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相關事項的澄清文告;指后者沒有資格在此案等待審訊的過程中,透露任何有關此案的資訊,而向高庭提呈后者藐視法庭的初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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