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迪卡:議長應受尊重 「吉祥需為自己負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班迪卡:議長應受尊重 「吉祥需為自己負責」

(吉隆坡22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指出,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是因本身行為,遭凍結國會議員資格。



他說,在下議院議會廳內,若議長都不被尊重,又有誰可被尊重?

“在議會廳內,必須以議長詮釋為準則,這也是在議會常規內所闡明,若議長沒有此權力,試問還有誰有權力?”

班迪卡阿敏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時指出,每一位議員都根據自己認為對的來詮釋。



“你們看看剛才的情況(針對林吉祥國會議員資格被凍結的動議辯論),每個人都站起來詮釋,這種情況就好像鄉村委員會開會,甚至是巴剎(小販)在討價還價,誰的售價便宜,誰的貴。”

不滿議長可呈動議

他說,任何不滿議長可按照議會常規第43條文來提呈動議,而有關動議必須經過2個工作天來批准。

“即使批准了,也是被安排在國會開會議程表(Order Paper)中,並非立刻可辯論,這是議會常規第15條文闡明必須優先處理政府事務,這也是在聯邦憲法62條文所賦予國會可自行制定它的程序。”

“政府是由人民在大選時投選出來,國會議會常規是按照聯邦憲法,並不是我自作聰明去制定,議長有權顧全大局,外界評定我偏袒任何一方,這對我不公平。”

他稱每一項決定都可能成為未來議長的指南,而他下的每項決定也有參考前任議長;他也曾當過反對黨,當時他並不敢超越條規。

“峇眼、振林山和巴東色海國會議員都有詮釋,丹絨加弄和民都魯也有自己詮釋,我們要聽誰的才對?”

班迪卡結束談話臨走前拋下一句:“看來,我下一次應該開一堂課,專司解釋議會常規的條文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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