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保安法令約束 凱魯丁鄭文傑不獲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受國家保安法令約束 凱魯丁鄭文傑不獲保外

(吉隆坡27日訊)高庭今日拒絕讓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其代表律師鄭文傑,在等待聯邦法院下週鑑定到底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是否可以用來對付在刑事法典罪名下被控者前,保外候審。



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曼指出,他是受到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第13條文的約束,拒絕讓被控安全罪名的人士保外。

這名法官上週已決定把此案交由聯邦法院鑑定以上課題。聯邦法院擇定11月3日聆審此案。

阿茲曼也不忘為凱魯丁和鄭文傑送上祝福。他已擇定案件在11月5日過堂。



被告辯護律師再諾查卡里亞認為,在未鑑定被告控狀是否可以援引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之前,被告應該獲保釋;但主控官諾丁依斯邁則反對保外申請,因為被告已被控上庭。

鄭文傑指控狀有缺陷

鄭文傑今日有機會在被告欄裡發言,他說,他所面對控狀是有缺陷的,因為到控狀所指的地區之舉不能成為罪行。

“我們都在為大家努力,是為了法律不被濫用。”

因此,他請求法官允許他們保外,他們被扣已超過1個月,也曾有過可怕經歷,但強調他們是有尊嚴的。

控狀指出,凱魯丁(52歲)及鄭文傑(65歲),在今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間,于法國警察總部的經濟和財政刑事部、英國倫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律政司司長辦公廳、香港灣仔警署,以及新加坡廣東民警察總部犯下企圖破壞我國金融及銀行服務罪。

兩人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意圖進行破壞),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刑罰為監禁最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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