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宣布,百年歷史建築物維韋卡南達修道院(Vivekananda Ashram)正式列為文化遺產。
他說,儘管根據2005年文化遺產法令中的第96(4)條文闡明,部長有最終決定權,但政府若要將任何地段上特定的建築物列為文化遺產前,須先獲地段業主同意,因為這是私人土地,政府不能強行要求列為文化遺產。“除非有民眾要求,政府才會檢視和堅定是否可列為文化遺產。”
旅遊部宣布把維韋卡南達修道院成為文化遺產后,往后的維修工作,將有該部門來保護和負責。
納茲里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宣布這項消息後,還打趣說:“今晚可高枕無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