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離婚不想做夫家人 阿嫂要從神主牌上除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鬧離婚不想做夫家人 阿嫂要從神主牌上除名

(新加坡13日訊)30年夫妻鬧離婚,阿嫂要把名字從神主牌上除掉,聲稱:“生不做林家人,死也不做林家鬼!”



《聯合晚報》報導,50歲的卓女士申訴,她想換掉安在居士林內的神主牌,但不被批准。

她透露,她的婚姻觸礁,加上生意失敗,不想連累丈夫,去年3月決心要離婚。

準備辦理離婚的當兒,卓女士突然想起已故的家婆,在居士林安置的神主牌上,有她的名字,覺得很不妥當,也讓她心裡非常不舒服,于是致電居士林,表示要把自己的名字,從神主牌上除掉。



她解釋,她的家婆在1997年8月,在居士林買下一個神主牌位,價格是3100元(約8060令吉),由她丈夫負擔1100元(約2860令吉),兩名小姑各付了1000元(約2600令吉)。

她說,當時安在居士林的神主牌上除了刻著歷代祖宗外,還有因肺癆過世家翁的名字,家婆、丈夫和她的名字都用紅紙遮住。

2006年卓女士家婆也患胃癌離世,居士林也成他們家人祭拜祖宗的地方。

要求被拒絕

卓女士表示,她辦離婚后就不會再是林家的媳婦,“我做鬼后也不想被林家約束!”。

為此,她去年3月就致電居士林,向他們詢問有關神主牌除名的費用。

卓女士申訴,之前說好了除名的費用是240元(約624令吉),不知為什么過后她的要求被拒絕。

居士林受詢時說,只有買方或買方授權者能更改神主牌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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