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內政部上訴 2漫畫集須歸還祖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法院駁回內政部上訴 2漫畫集須歸還祖納

(布城11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內政部的上訴,並諭令該部即刻歸還政治漫畫家祖納的2本漫畫集。



這兩本漫畫分別是《霹靂漫畫州》(Perak Darul Kartun)及《一個搞笑馬來西亞》(1Funny Malaysia)。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裁決,維持上訴庭的裁決,即駁回內政部要求把上述2本漫畫集列為禁書的申請,同時也指示內政部把已充公的33本漫畫集歸還給祖納。

祖納的2本漫畫集在2010年5月10日被內政部以破壞公共秩序為由,而被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條文充公祖納的漫畫集。



同年,MKINI Dotcom私人有限公司,和代表祖納的出版商Sepakat Efektif私人有限公司,分別入稟司法審核申請,以挑戰內政部查禁2本漫畫集和充公33本書的決定。

不過,高庭于2011年7月14日駁回他們的申請。

上訴庭于2014年10月9日推翻高庭的裁決,並諭令內政部把所有在2010年充公的刊物歸還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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