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利用職務受賄 副總監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利用職務受賄 副總監不認罪

(吉隆坡12日訊)原住民發展局(JAKOA)副總監(發展)尼斯拉尼斯蘭因在5年前,利用其職務受賄,今天在反貪污法庭面對3項總額逾7萬4000令吉的貪污指控,他否認有罪。



40歲的尼斯拉尼斯蘭分別在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12月17日,獲得與原住民發展局有關聯的公司負責人韓沙希亞,透過第三方銀行戶頭所贈送的2萬令吉現金,以及1件價值2萬令吉及3萬4600令吉的物品。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因此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罪成將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法官阿拉烏丁批准被告以2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但也諭令被告交出他的護照,並且將此案定于12月8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代表反貪會的艾達阿德哈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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