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嫊嵐:玳瑁與部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馮嫊嵐:玳瑁與部長

馬華柔州婦女組副主席



原是毫不起眼的海龜蛋,經沙巴著名的環保機構在一張貼文指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的餐桌上有海龜蛋佳餚,玳瑁頓成了大新聞。

部長馬上否認吃海龜蛋,並表示不知食用海龜蛋是違法,再引發連串輿論,直到近日再傳出部長餐盤上疑似海龜殼的圖片,部長勃然大怒喊告。

且不論部長是否因膽固醇高而沒吃海龜蛋,依據國家憲法規定,動植物法律事項屬各州權限,沙巴州制定了1997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任何人在州內出售海龜蛋,罪成可判罰款5萬或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意圖隱瞞是幫兇

雖然過去是桌上佳餚的海龜蛋,目前早已被禁止食用,這樣的“常識”人人皆曉,上官居聯邦部長高位者不知?下至地方領袖不曉?誰能相信?

照片在網路曝光后引起極大爭議,沙州野生物局也表明將會調查此事,並強調“供應”及“食用”海龜蛋者同罪,難道幫凶共謀沒罪?

或許,海龜蛋確實不是部長欽點的菜餚,主人家也可能不知道有這道菜色,可是,一大盤龜蛋擺在桌上,巫統區部領袖和高官們為何不立即指示撤走海龜蛋,大義滅親向當局告發,以避失責和包庇之嫌?

王者犯法,須與民同罪,桌上確實有海龜蛋,同桌共餐者若意圖隱瞞嫌犯罪行,皆為妨礙執法之幫兇嫌犯,可在該法令第96條文下當正犯處置。

該法令第95(5)條文規定拒絕提供資料妨礙執法者,罪成可判監3年或罰款3萬令吉或兩者兼施,部長不知或已違法,反以“牛肉論”回應各界抨擊,實為諷刺的反面教材。

我國是東南亞首個簽署《1973年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的締約國之一,公約第一章表明,各國人民和國家領袖是各國當地野生動植物的最好保護者,國際貿易管制是輔助保護措施而已。

因此,國家空有嚴明法制,若無優良教育及人性覺醒的政治領袖,也是枉然。

美麗的野生動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統中無可替代的重要部分,失去后就沒有了,山風請部長息怒共勉,也請別告我,我還要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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