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源:法律上不算違法 擬定條例後才可對付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思源:法律上不算違法 擬定條例後才可對付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30日訊)著名律師陳思源指出,由于“Vape”(電子煙)字眼不存在及列明任何大馬的法令內,因此暫無任何法律有效針對電子煙提控或懲罰,包括地方議會,也需先有條例才可針對禁電子煙採取行動。

“雖然沒有法令列明,但一些法令卻闡明涉及相關法令的部門,如衛生部和房政部,可以擬定條例,只有完成這些條例及憲報后才可進一步行動。”

陳思源是針對柔佛蘇丹依布拉欣喻令柔州全面禁煙,哪一政府部門或機構有權取締和執法一事,這樣向《中國報》指出。



“現有法令闡明的禁煙區都是針對香煙,因此在法律角度,電子煙不算違法。”

他說,我國是法治國家,並非如古時代皇帝諭令就必須遵從,一切都需根據法令和條例執法,因此柔州蘇丹雖有諭令,卻沒有法律效用;但基于人民尊敬蘇丹,政府部門如地方政府,會配合殿下諭令擬定條例。

來自衛生部的消息說,基于大馬沒有任何法令管制電子煙,衛生部目前也只是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和1952年毒藥法令,針對電子煙煙液的口味來調查和採取對付行動。

衛部感謝蘇丹禁煙

“衛生部很感謝柔州蘇丹支持禁煙,衛生部高官准備覲見蘇丹,講解電子煙事項。”

同時,據知,房政部同樣沒有管制電子煙的法令,官員正針對此事討論,准備擬定一些相關條例。

柔州蘇丹依布拉欣昨日諭令,為顧及州子民的健康,該州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售賣與使用電子煙,並警告:“我不要聽到任何藉口!”,成為全國首個禁電子煙的州屬;殿下也限令電子煙業者在1個月內全部關閉,否則將會被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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