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禁用印刷紙包食物‧公會:月賺2000一罰就1萬 罰款額太高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玻禁用印刷紙包食物‧公會:月賺2000一罰就1萬 罰款額太高了!

玻州政府從明年起,嚴禁小販使用印刷紙包裹食品。
玻州政府從明年起,嚴禁小販使用印刷紙包裹食品。

報導/攝影:陳愛娣、王彬
(加央7日訊)玻璃市小販暨商業公會主席李仁春贊成玻州政府立法,禁止使用印刷紙包裹食物,但向違例小販征收的罰款太高,對小販群來說是很重的負擔。



印刷紙張包裹食品能致癌,玻州政府將從明年1月1日起,採取行動對付以印刷紙張包裹食品的商家。

任何冥頑不靈的業者將在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第36條款下,受到對付,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入獄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李仁春說,一般小販的生意僅足夠維持日常起居,1個月約賺取2000令吉至3000令吉,州政府的罰款未免太高。



“我認為,州政府採取的行動應是在小販初犯時,給予警告信和征收數十令吉罰款,以示警惕,如果小販屢勸不聽,才嚴懲。”

他希望執法當局給小販數個月適應期,讓他們從中調整作業方式。

太過倉促

“小販使用印刷紙包裹食物的習慣維持多年,要在明年1月起即執法,對小販是太過倉促。”

李仁春鼓勵小販使用保麗龍餐盒或油紙等取代報紙,用來包裹食物也比較衛生。

“保麗龍餐盒成本較高,每個約30仙至40仙;油紙售價比較廉宜。”

他強調,一旦對方還是堅持使用印刷紙,就必須再添加多一層塑料紙、香蕉葉或其他隔離層,避免印刷紙直接接觸到食物,而其墨汁對食物造成不良的化學作用,唯他并不很鼓勵此做法。

另外,玻州許多熟食小販和商家,對于州政府明年起禁止印刷紙包裹食物措施,感到混淆。

不願具名的他們指出,如果以香蕉葉包裹椰漿飯,再多附上報紙包裹,或塑料紙包食物,再附加報紙打包處理是否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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