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部:違反條規 4學府禁招外國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教部:違反條規 4學府禁招外國生

大馬放寬國際學生申請簽証,利弊受到爭議。(檔案照)
大馬放寬國際學生申請簽証,利弊受到爭議。(檔案照)

(吉隆坡26日訊)高等教育部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祖索指出,該部已禁止4所違反條規的私人高等學府,再招收外國學生。



他指出,該部將親自到巡每一所高等學府,以確保有關學府遵守大馬全球教育服務條規(EMGS),且即便是政府高等學府,一旦被發現違規操作,則一律受到嚴厲對付。

依德利斯祖索是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就外國學生,尤其是非洲籍學生在我國涉及犯罪課題的訪問時,如此指出。

學生不在教室上課



據《馬來西亞前鋒報》日前專題報導揭露,非洲籍的詐騙犯罪團伙日趨猖狂;若不積極採取行動,明年計有數千名大馬人將因此成為受害者,且預計損失超過1億令吉。

依德利斯祖索披露,高教部是在巡視有關學校,並發現他們(外籍學生)都不在教室上課后,做出上述決定。

他說,語言中心也不可倖免,高教部將確保入境大馬,進行為期3個月課程的學生在大馬全球教育服務條規下,不得擅自離開。

他說,在有關條規下,外籍學生將授予國際學生證,且藉由學生證,高教部得以追蹤學生們是否逾期逗留,或提早離開。

“若他們在國內逾期逗留,則可採取執法行動對付。”

他強調,所有來馬深造的外籍學生均得在上述條規下,接受警方與移民廳的檢查。

他也指出,其中有些留學生獲准在留學期間以半工讀的方式完成學業,尤其是參與到課業相關的工作。

李華安:已致函通知
高教部不公開大學名稱

獨家報導:曾欣艷

馬來西亞私立學院及大學協會理事李華安博士指出,任何違反條例而無法再招收外國學生的私立學院,一般是不會對外公佈其名稱。

他今日接受本報電訪時指出,若高教部對外聲稱,有關學校被禁止錄取新一批的外籍學生,那也意味著高教部已致函通知這4所高等教育學府。

他進一步解釋,有關允許或不被錄取外籍學生事項的信件,是由內政部發出的。

“高等教育學府的確須要向高教部註冊,但錄取外籍學生一事則是由內政部決定的,因這涉及到法律問題。”

“一些校方錄取學生目的在于賺錢,這是一門生意,而被錄取的學生也不會去上課。”

他指出,“假學生”憑錄取通知書申請學生准證,而學生准證有的長至1年,短的則是指語言中心的,期限為3至4個月。

“他們于這期間在國內工作,最擔心的是,他們參與犯法活動,製造社會問題。”

李華安在詢及有關學校在何時能解除該禁令時指出,這必須經過有關當局調查,並發現他們不再違規操作后才會解禁,至于詳細內容,則會在信件內提到,唯信件內容外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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