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支援恐怖組織 留埃生面控28日過堂
(雪邦31日訊)一名在埃及開羅就讀大專的大馬學生涉嫌支援恐怖組織,今日被控上地庭。
19歲的莫哈末希達亞被控潛入敘利亞,通過成為基地組織一員,為該恐怖組織提供支援。
他被指在2014年9月5日至今年9月1日,由吉隆坡國際機場搭乘航班飛往敘利亞的期間犯罪,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130J條文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終生監禁或坐牢不超過30年或罰款,任何用以或有意用以犯下有關罪行的財產,也可被充公。
來自霹靂角頭的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后,點頭表示明白,惟地庭沒有詢問他是否認罪,因為此案是屬於高庭的權限。
法官諾哈菲扎擇定此案於明年1月28日重新過堂;本案的主控官是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