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補貼遭濫用 政府去年損失8億
(吉隆坡3日訊)不法之徒濫用政府液化石油氣(LPG,俗稱煤氣)補貼,將這些有補貼的液化石油氣走私到國外,以牟取暴利,導致政府單單于2015年蒙受8億令吉損失。
據《馬來西亞前鋒報星期刊》報導,上述損失的數額,是政府每年20億令吉補貼中的40%。
報導指出,除了有不法之徒以陸路及水路方式,將煤氣走私到國外,也有人將有補貼的液化石油氣,移入商業油桶中,並以高價售賣給商業領域,尤其是餐廳或酒店等。
消息解釋,一般住家使用的14公斤液化石油氣原價47令吉46仙,政府補貼價格是1桶20令吉86仙,若不法之徒每一次將3桶14公斤液化石油氣,移入50公斤的商業油桶中,粗略估計政府會在此過程中,損失62令吉58仙。
“可想而知,若這些不法之徒以上述方法,製造1萬桶50公斤的商業油桶,政府將蒙受多大的損失,而且50公斤的商業油桶售價原為169令吉50仙,但在黑市只售賣150令吉。
“雖然不法之徒能用上述便宜的價格售賣,但他們還是能賺取利潤,因為那是從政府所提供的補貼中,拿來的原料。”
另外,消息指出,若是不法之徒利用羅厘或油槽船走私,政府的損失將會更大,因為羅厘能載有1萬5000公斤至3萬公斤的液化石油氣。
消息強調,如果酒店及餐廳業者繼續利用法律漏洞,購買黑市的液化石油氣,政府將會蒙受更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