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中區市會 4000違規廣告牌陸續拆
(振林山5日訊)新山中區市議會將在未來3至6個月內,拆除轄區多達4000個違例的大型廣告招牌!
據了解,新山中區市議會轄區約1萬2000個,持有廣告招牌執照的商家。隨著今年1月1日廣告招牌尺寸嚴格限定在20呎乘4呎后,約4000個商家的廣告招牌不符合規定。
今日,市議會根據1974年道路、溝渠和建築物法令第79條文、地方政府廣告牌條例第18條文,展開取締行動,派出百名官員、承包商、雲梯和羅厘等,在轄區4個地點率先行動,拆除了10個大型廣告招牌。
不接受任何藉口
市議會秘書阿都馬烈今早在新聞發佈會說,市議會去年3月、7月和12月,總共發出3次通知書,而年尾的通知書則是諭令商家7天內拆除大型廣告招牌。
“地方政府已給予充足時間,因此取締行動將不接受任何藉口。”
他透露,接下來將每週展開行動,尤其是在主要大道旁,確保所有不符合尺寸的廣告招牌,都被清除。
阿都馬烈說,今年開始,地方政府重新劃分邊界后,市議會轄區的面積縮小,因此他們將集中火力,加快速度,在柏林花園、五福城、依斯干達布蒂里、皇后花園及金山園等地取締。
“從去年12月尾發出通知書至今,約25個在大路邊的商家已自行拆卸巨幅廣告招牌,今天的行動有助提醒其他尚未拆除的商家。”
商家承擔拆除費用
阿都馬烈說,拆除廣告牌的費用視尺寸大小而定,約4000至8000令吉,將由商家承擔。
他說,若商家自行拆除,費用則約3000令吉。
他說,若商家在一個月限期內不繳還傳票罰款,他們將被控上法庭。
另外,馬華黨鞭余紹慶說,週二早上他和阿都馬烈也到柏林花園拉央16路瞭解情況,發現一些商家已將大型廣告牌拆除,但現場還留下高豎的鐵架。
他說,執法員向商家發出通知書,勸告商家盡快拆除鐵架,沒有對付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