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交朋友投資外匯 青年虧3萬 揹6萬債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提款卡交朋友投資外匯 青年虧3萬 揹6萬債

(芙蓉5日訊)青年信任朋友,任由對方持提款卡提款處理外匯投資,結果3萬令吉投資款項化為烏有,青年還欠下銀行逾6萬令吉,苦不堪言。



芙蓉青年盧志強(25歲,從事電腦維修)今日在母親蕭玉蓮(57歲)陪同下,向行動黨羅白區州議員蕭金良及助理甄志康投訴。

盧志強指出,他于2012年從事木板業,每月收入僅1200令吉,當時一名在工作上認識了半年的朋友,遊說他以3萬令吉開設外匯戶頭,並說明只要不動用戶頭的款項,每月可賺取2000令吉。

不敢告訴家人



“對方安排我到大馬公司委員會注冊一家公司,然后再列印公積金結單,交給對方處理。”

一週后,該名朋友安排在一間咖啡室,讓盧志強簽署銀行貸款申請文件,兩周后,又在一間嘛嘛攤,把銀行存摺及提款卡交給他。

盧氏指出,他沒有去過外匯投資公司,由于相信這名朋友,把提款卡交給對方,讓對方前往銀行提款,以便存入外匯戶頭,至于有沒有存入,他並不知道。

“2012年5月,朋友來電通知我,由于他有挪動外匯戶頭的款項,我的外匯投資已失敗。”

盧志強說,他不敢告訴家人此事,一年后,父母收到銀行寄來的催收貸款信,才得悉他欠款。到了2014年,欠款加上利息,總共拖欠銀行6萬8000令吉。

他說,事發后,他並未聯絡上該名朋友,也不清楚對方在何處,但在2014年4月,對方通過馬青受邀中委李麒昌召開記者會,反申訴自己是受害者,並已向警方報案。

銀行要將受害者判窮籍

蕭金良指出,事主盧志強當年的收入只有1200令吉,不可能申請到3萬令吉的銀行貸款。而且更奇怪的是,貸款文件竟不是在銀行簽署,而是在外頭進行。

他說,盧志強2013年開始收到銀行寄來的貸款催收信,而且在2014年收到銀行發來的律師信,但據他向該間銀行了解,銀行聲稱因發現有很多類似案件,所以沒有起訴盧志強,而要將盧氏判入窮籍。

蕭金良提醒剛出來社會工作的年輕人要小心,因為收入低,是不可能借到高額款項。

他說,他將會勸告盧志強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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