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租戶藏賊贓 先掌握證據才報警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懷疑租戶藏賊贓 先掌握證據才報警

店主懷疑租戶藏有許多偷回來的摩哆零件和黑油,欲向警方報案卻擔心起訴不成,反被對方報復。



⊙陳女士向《中國報》指出,她的父親將其中一間店舖出租給租戶,每月租金為2000令吉,租戶卻每3個月只給1個月的租金,每次收租時都面對對方的刁難,至今拖欠了至少半年的租金。

她強調,他們原本要收回店鋪和要求對方搬走,對方卻指租約在年尾才屆滿,若要搬走就得做出合理的賠償。

“現階段我們是無法趕走對方,也在不久前從租戶的其中2名員工口中得知,店內藏有許多懷疑是偷回來的貨物,包括摩哆零件和黑油,這些東西也越囤越多,我們也曾針對上述事件與租戶理論,對方卻理直氣壯挑戰我們報警。”



陳女士指出,基于店主是她父親,因此也擔心若警方證實店舖囤有的貨品都是偷回來的,父親會因此遭殃。

她指出,租戶的其中一名員工願意出面指證,因此他們打算前往警局報案,希望警方介入調查貨物的來源。

“我想知道,租戶是否犯上刑事罪呢,一旦罪成會如何呢?”

★林若輝律師

我要強調的是,就算員工願意出來指證,可是這一切只是“聽說”,並沒有實際證據證明貨物的來歷。

如果事主要報警,就得有充足的證據證實貨物是偷回來的,否則貿然報案的話,將會遭對方反咬事主一口。

如果警方前來調查,店主是不會受到牽連,畢竟店主是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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