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魯丁 鄭文傑案控方提上訴 高庭下月24日過堂
(吉隆坡12日訊)控方將就高庭早前裁決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其代表律師鄭文傑面對的指控,不屬于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一事上訴,此案今日擇定2月24日過堂。
法官拿督阿茲曼也准許凱魯丁和鄭文傑兩人,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主控官莫哈末馬茲里副檢察司早前在庭上指出,由於控方正準備相關文件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申請,因此才要求高庭另擇日期為案件過堂。
凱魯丁及鄭文傑被控於2015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間,于法國警察總部的經濟和財政刑事部、英國倫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律政司司長辦公廳、香港灣仔警署,以及新加坡廣東民警察總部犯下企圖破壞我國金融及銀行服務罪。
兩人牴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意圖破壞),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刑罰為監禁最高15年。
2015年11月18日,高庭鑑定兩人面對的指控不屬于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法官也諭令兩人國際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此案除了被告代表律師和支持者來到現場支持外,伊斯蘭黨波各先那區國會議員拿督馬夫茲和國家誠信黨署理主席沙拉胡丁阿育也現身力挺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