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恐打貪一樣重要
首相納吉週三在第208屆警察日慶典上發表演說時強調,政府將會落實防恐法令,同時加強煽動法令,確保國家不受恐怖主義和極端組織所破壞,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和平。
隨著伊斯蘭國恐怖組織在敘利亞不斷壯大,以及對全球各國的威脅增加,各國尤其是西方列強國家,都先后頒布防恐法令,以先發制人的手段打擊和預防恐怖活動。
應提高效率與專業
大馬政府也將于今年在國會提呈防恐法案,準備落實防恐法令,以制止恐怖主義入侵我國或在我國滋生,這是無可厚非的做法。
然而,防恐法令必須要有明確條文闡明執法單位的權限,讓公眾信服這項法令純粹用來對付恐怖分子、宗教狂熱和極端分子,不會淪為執政當局打壓反對聲音或政敵的工具。
政府在加強各項防恐和反暴力法律之余,也必須提高執法部隊的效率與專業能力,尤其是負責國內保安工作的警察部隊,更必須達到國際專業水平,才能配合政府落實的新法令,打擊恐怖主義和犯罪活動。
政府應參考香港警隊成功轉型的實例,后者從上世紀60年代惡名昭彰的形象,轉型至今日專業廉潔形象,歸功于警隊致力鏟除貪官。
推行高薪養廉政策
大馬警隊應推行高薪養廉政策,嚴打貪官,才有可能提高警隊效率、能力、專業和形象。
唯有一支廉潔的警隊,才能公正與有效的推行任務;沒有貪官包庇非法活動,警員才有望提升專業能力。
大馬警方仍有很大提升空間,警方應將主力放在降低罪案率、維持社會秩序和打擊非法活動,以使大馬成為治安良好的國度,讓國人和外國遊客感到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