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魯丁:誹謗案達共識和解 不會向林冠英道歉
(八打靈再也19日訊)檳城首長林冠英起訴伊斯蘭黨宣傳主任納斯魯丁誹謗案,納斯魯丁強調,他並不會向前者道歉,達致庭外和解共識是雙方的一致決定,起訴人即林冠英方面不應該歪曲事實讓外界誤以為他是認錯的一方。
納斯魯丁也是淡馬魯區國會議員,他今日在伊斯蘭黨官網撰文指出,同時也是行動黨秘書長的林冠英因認為他在2014年8月6日撰寫一篇題為“金鑾-白沙羅大道和檳城海底隧道有什么差別?”的文章含有誹謗成分,因此決定起訴他,事情紛擾許久才最終達致共識庭外和解,奈何林冠英在案件完結后卻發表不實言論。
沒詆毀林冠英
“若林冠英一直都存有這種意圖(故意歪曲和抹黑納斯魯丁),那么就無需談庭外和解,不如讓案件直接進入審訊過程。”
他強調,他堅持不道歉並不是固執,而是從來都沒有詆毀林冠英,因此不解為什么林氏事發一年多來一直堅持要他道歉。
他也說,該篇文章並不含任何誹謗成分,只是文章裡有幾個字眼如“公開招標”(open tender)、“直接接洽”(direct negotiation)和“徵求建議書”(request for proposal)等引起混淆。
“案件已經達致庭外和解,再有人針對這起案件發表不實言論對我而言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