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訴“當今大馬”誹謗案 駁回撤銷法官聆審申請
(芙蓉21日訊)首相納吉及巫統執行秘書阿都拉勿起訴“當今大馬”誹謗案;芙蓉高庭今日駁回網媒“當今大馬”等3造,申請撤銷由芙蓉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馬魯丁聆審此案。
芙蓉高庭法官卡馬魯丁今日在內庭,接見納吉和阿都拉勿的代表律師萬阿茲米爾和諾哈茲拉,以及“當今大馬”代表律師M.古納蘭后,作出上述裁決,並諭令“當今大馬”支付2000令吉堂費。
上述3造分別是Mkini Dotcom有限公司、“當今大馬”總編輯顏重慶及英文版主編法迪。
卡馬魯丁指出,他是接受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的委任和指示聆審該案,也未曾成為上述案件的中間人,所以無需撤銷由他聆審該案的資格。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說明,由于卡馬魯丁在該案件中明顯有所偏袒,認為有必要遴選新法官。
指破壞名譽
兩名起訴人在訴狀中指答辯人于2014年5月14日,在“你怎么說”(Yousay)的文章,“自我篩選”刊登2篇題為《首相所種的因,得其果的案例》及《納吉花費多少保住登州政權》的讀者來函,具有誹謗成分,包括指第二起訴人(納吉)不能勝任為一名黨員、巫統主席和馬來西亞首相。
訴狀指有關文章除了惡意破壞其當事人聲譽和形象,也是毫無根據及非常嚴重指控。要求答辯人作出普通賠償、損害賠償、嚴重損害賠償、以及法庭認為適當的其他賠償,但沒闡明數額。
“當今大馬”等3造于2015年6月12日入稟法庭,就馬來亞大法官決定遴選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馬魯丁聆審此訴訟的裁決,申請司法檢討,以要求撤換一名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