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虐待鐘點女傭 4男女認罪罰款監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囚禁虐待鐘點女傭 4男女認罪罰款監禁

(吉隆坡26日訊)4名年齡介于29至43歲的印裔男女,因涉及囚禁及虐待鐘點女傭被控上地庭;他們俯首認罪,法官分別判處他們罰款及監禁。



4名被告包括卡那卡拉占(35歲,保安員)、吉瓦拉登(29歲,保安員)、普絲帕拉妮(27歲,學生)和雅普特達浮(43歲,家庭主婦)。

首控狀皆指4名被告在2013年7月10日早上8時至7月16日下午3時30分,于甲洞的某間住家內,非法囚禁1名印尼籍人士瑪麗花蒂瑪(33歲),牴觸刑事法典第343條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則指他們在上述同一時間及地點,利用頭盔、木棍、剪刀等,蓄意傷害受害者,并有可能致死受害者,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紋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3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法官祖卡奈因判處第1、第3及第4名被告首控罪罰款5000令吉,而次控狀則是罰款1萬令吉。

而法官判處第2被告首控罪監禁1年而次控狀則監禁2年,刑罰從其2013年7月16日被捕日算起。

此案主控官為陳秀萍副檢察司,被告們代表律師為柯馬甘,而印尼大使館也聘請代表律師諾伊莉莎前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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