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喜文:2016年第一場馬騮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鄭喜文:2016年第一場馬騮戲

中國一名叫陳滿的先生,1994年11月因著“殺人並焚屍滅跡”而被判死刑,隨后陳先生提出申訴,案件于2015年4月再審,陳先生上訴得直,改判無罪釋放。



當時,他53歲,已經身陷囹圄23年;法院負責人當庭道歉,然后賠償他人民幣5000元(約3250令吉),句號。

如果上述案件發生在馬來西亞,陳滿先生不會有事,因為根據本地的審案標準,即使陳滿當天手持利刀,十指染血,神情凶狠,口袋甚至裝滿了死者錢財,也沒有證據顯示那是謀財害命。

那頂多只是線索,不是證據。



又或者,如果在“不知道的情況之下導致他人受到傷害”之后“把對方送去醫院”,也許還會獲個愛心爆棚獎。

只是,你可以任意的在家安排小丑上台表演,卻不表示你得以騙倒所有觀眾。

由《華爾街日報》所引爆的“左穿右插之袋袋平安馬騮戲”,在自家人拍板宣判“清白無罪”結案陳詞之后,瑞士總檢察長早前卻高調指出一馬公司“有非常明顯的跡象”涉嫌非法挪用來自大馬國營公司的40億美元(逾160億令吉),並根據刑事程序以“貪污與洗黑錢”罪名開檔調查。

本地馬騮很多

隨后,新加坡宣佈查封數個與一馬公司有關的銀行戶頭,原因是“涉嫌洗黑錢”以及“財務管理不當”。

而咱們的官爺在面對這一切質疑時,很潛意識的就會把矛頭指向高調查案的瑞士,更指對方的指控“破壞兩國關係”。

好奇,大馬和瑞士可以有什么關係?破壞了又會怎樣?

難不成連先進國如瑞士都應該效仿首相、SRC、一馬公司以及西亞金主之間,關係那般錯綜複雜才行?

2016年的第一場馬騮戲已經上演了,陸續有來。

而馬來西亞有很多馬騮的事實,則再一次被印證,儘管早已家喻戶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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