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及恐怖活動 19人表罪成立11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涉及恐怖活動 19人表罪成立11獲釋

(亞庇5日訊)經過240天審理,30名于3年前入侵沙巴拿篤甘榜丹道的蘇祿恐怖分子,其中19人今天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另11名被告則被判表罪不成立,當庭獲釋。



被控涉及恐怖活動、向國家元首宣戰罪名的19名被告,包括“蘇祿蘇丹”的兒子達督阿米巴哈胡斯尼基蘭,需在本月22日上庭答辯。

另11名菲律賓籍被告,被控身為恐怖分子及向國家元首宣戰雖獲釋,但法官鍾賢源批准副檢察司杜朱基申請,延長扣留他們,讓控方提呈上訴通知書。

19名需答辯的被告包括3名大馬人,法官認為,控方無法證明3人是恐怖分子及向國家元首宣戰,因此修改他們的控狀。其中巴西沙姆和莫哈末阿被控支持恐怖活動(刑事法典第130G(c));巴波羅阿里則被控為恐怖分子提供場所(刑事法典第130J)條文。罪成可判坐牢30年。3人皆不認罪。



本月22日上庭答辯

由菲律賓政府聘請的辯方律師拿督西華納丹說,他將在22日答辯時傳召約20名證人。

30名被告,包括27名菲律賓人和3名大馬人,被控于2013年2月至4月涉及蘇祿恐怖活動,入侵沙巴拿篤甘榜丹道。觸犯刑事法典第130K條文(窩藏恐怖分子)、刑事法典第130KA條文(身為恐怖分子成員)、刑事法典第121條文(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及刑事法典第130E條文(召募恐怖分子)。

其中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刑罰為死刑,其余控狀刑罰是終生監禁和坐牢30年。

此案從2014年6月6日開審,共傳召166名證人。

大批特警駐守監獄

由于高庭于週五將判蘇祿恐怖分子是否表罪成立,警方事前有所準備,出動大量警力在要道設立路障,充當法庭的監獄也有大批特警駐守。

基于被告人數及安全理由,檢察署借用州監獄局禮堂改成法庭研審此案。

原本已保安森嚴的監獄,週五更出現很多荷槍實彈的特警和普通行動組警員,再加上監獄局的特警,在所有主要入口嚴查進入監獄者,進入監獄範圍者,除了要登記,也需接受搜身。

警方在通往監獄局的要道設立路障,檢查所有車輛。

週四市面傳出許多謠言,指30名被告將被判死刑,他們的家人憤怒,要騷亂,勸公眾不要到市區;雖然如此,週五亞庇如往常一樣繁忙,民眾顯然沒受到謠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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