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碑修道院挑戰列遺產決定 高庭駁回司法檢討申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十五碑修道院挑戰列遺產決定 高庭駁回司法檢討申請

(吉隆坡12日訊)高庭今日以申請不成熟和已成空談為由,駁回隆十五碑百年歷史建築物維韋卡南達修道院,建議只把該修道院列為國家文化遺產,而非其周圍土地的司法檢討申請。



高庭法官拿督哈妮芭是于內庭做出相關判決,同時批准修道院一名會員,即代表另19名會員的拿督尤格斯瓦拉,要求介入該案的申請。

修道院是于去年11月13日入稟高庭,申請準令挑戰旅遊及文化部宣佈將于憲報頒布修道院為文化遺產的決定,並將國家文物遺產局、國家文物遺產局總監拿督再娜、旅遊及文化部,以及旅遊及文化部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人。

申請人代表律師拿督大衛古魯巴丹在庭外受詢時指出,法官是基于修道院沒有向部長上訴以撤銷后者將憲報頒布修道院為文化遺產的決定,便預先入稟高庭提出挑戰,因此認為該申請不成熟。



他說,修道院目前在等待指示,以便就裁決提出上訴。

代表答辯人的高級聯邦律師瑪茲麗法受詢時透露,高庭認為申請已成空談(academic),是因為部長才是決定列修道院為國家文化遺產者,修道院應對部長上訴。

除了大衛古魯巴丹,修道院的其他代表律師包括莫哈娜達斯和蘇德斯星;尤格斯瓦拉的代表律師則是湯米托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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