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法令招供“消息來源” 方天興:干預新聞自由
‧華總媒體之夜‧
(沙登17日訊)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反對,政府有意通過修正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來對付媒體,立法要求媒體招供“消息來源”的作法,認為此舉等同干預新聞自由。
“華總關注總檢察長有意修正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加重刑罰(包括終身監禁及鞭刑等)來對付洩漏官方機密的公務員、公眾與媒體的聲明。”
他說,此舉導致媒體今后無法有效獲取可靠的“消息來源”,同時導致有意提供可靠消息者卻步。
“它也將直接導致媒體失去其中一個獲取消息來源的管道,並在某個程序上,等同政府在干預新聞自由。”
他說,在民主國家裡,除了尊重媒體在報導的新聞自由外,也應尊重和捍衛“消息來源自由”。
方天興今晚在華總媒體之夜致詞時說,政府應在整個意識形態上支持和維護新聞自由及尊重輿論,尤其是以這個原則為基礎的媒體。
“當權者應給予它更專業和獨立的發揮空間,而非通過法令來壓縮媒體所扮演的“喉舌角色”。”
他強調,在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所推動和維護新聞自由進程上,都尊重媒體在遵守和堅持保護提供消息來源者身分的專業操守,我國在這方面也不應例外。
捍衛新聞
他也讚揚我國媒體,尤其是主流媒體能站穩報人和媒體無私無畏和仗義執言的堅定立場與專業操守,秉承獨立的作業方針,去揭發和報道一切旨在維護廣大群眾利益,並捍衛國家整體利益的新聞。
“在這個維護廣大民意和關心國家前途的大前提下,我呼籲政府給予我國媒體更大的發展和發揮空間,讓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無後顧之憂情況下,發揮更大和更廣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
華總大廈續籌款
方天興指出,耗資8500萬令吉的華總大廈已籌獲7000多萬令吉,華總將繼續展開籌募行動。
“我們還需要不到1000萬令吉,就完成整個歷時逾4年的籌款運動,希望華社能繼續給予資助和支持,讓我們能一勞永逸解決此問題,並攤還向銀行所貸款的2000萬令吉。”
他說,曾有人形容“華社是一盤散沙”,但他自己卻在整個籌建和籌募華總大廈過程中,見證華社因華總大廈而團結。
華總大廈的從無到有,從平地到今天的高樓,都是因為有華社,有大家,在集思廣益下,終於眾志成城。
“我們期望彼此間如此良好和互動的關係得以持續,並更緊密的配合和結合華社的力量,能夠繼續及積極的為國家和華社請命、服務和謀福祉。”
本次晚宴宴開26席,這也是華總首次在華總大廈舉辦媒體之夜,深具意義;張潤安亦現場捐出100萬令吉共華總大廈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