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管理層拒賠爆竊損失 住戶可簽名換保安公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滿管理層拒賠爆竊損失 住戶可簽名換保安公司

每月定時繳交管理費,但卻得不到應有的保障,讓屋主非常擔心!



⊙來自巴生的陳先生指出,他居住在公寓單位,每月須支付200令吉管理費,包括雜費和保安費。

他說,當地治安向來不好,頻聽聞住戶被爆竊。

他曾向管理層反映治安不好及了解若住戶遭爆竊是否獲賠償,但管理層表明不會作出賠償。



他說,讓人無奈的是,身為住主已付了保安費,但卻得不到任何的保障,請問是否採取法律行動呢?同時作為管理層應該確保公寓內治安良好。

★林若輝律師

身為屋主現階段最重要就是只能做好住家的防範措施。

若當地所有住戶皆不滿現有保安人員工作效率不佳,就可以發動簽名運動,集體要求管理層更換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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