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改控擁毒認罪 泰國女小販監15年
(檳城8日訊)泰國夜市女小販巴麗娜原被控販運近20公斤大麻,她昨日在控方提呈交替控狀后承認擁毒罪,今日被判入獄15年抵過,逃過死劫。
高庭司法專員林宗方說,在考慮被告律師的求情及衡量公眾利益及案中涉及的毒品重量后,決判如上,刑期由2014年5月30日被捕日算起。
至于巴麗娜(48歲)原面對的販毒罪,在主控官阿米爾韓沙副檢察司要求撤消下,獲判無罪釋放。
根據原本控狀,是指被告在2014年5月30日晚約10時30分,在威北雙溪賴收費站,販運19公斤779克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條文下定罪。
此罪唯一刑罰是死刑。
交替控狀則指她在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擁有19公斤779克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條文下定罪。
此罪最低刑罰是5年監禁,最高終身監禁,及不少于10下鞭笞。
被告在2014年5月31日被逮捕后,同年6月12日被控上法庭。
據被告律師拉斯馬南指出,被告是一名離婚婦,育有兩名孩子,但皆被其美國籍前夫帶回美國。
案情顯示,被告是受一名同鄉女友人托付,以1700令吉代價將兩行李箱的兒童衣物帶到吉隆坡,但當她乘巴士抵達威北雙溪賴收費站時,因沒護照被捕。警方過后撬開被上鎖的行李箱,發現裡面藏有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