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擬法對付自私住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曾健豪:擬法對付自私住戶

政府于去年落實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后,如今將進一步成立一支9人執法隊伍,對付沒有繳交公寓維修和管理費用的住戶。



我國有30%人民居住在高樓,相信收取管理費是令管理層最頭痛的問題,往往因部分住戶不負責任,以致公寓的保養工作無法順利進行,進而連累其他居民。

曾諮詢專業律師,是否政府沒有足夠的法令管制高樓住戶,否則怎會讓拖欠管理費的事情,變成普遍的現象。

筆者得到的答案,是我國的法律制度尚算健全,唯一需要改善的地方是執法力度,以及居民本身的心態。



雪隆的高樓住宅區不少,問題也同樣不少,如今法令生效了,管理層將被賦予權限、通過訂下利息、取消欠款者的電子門卡、凍結泊車位等措施,對付拖欠管理費的人士,必要的話還能把個案帶上法庭。

執法隊或管理層援引上述條令來對付住戶,可能會招來批評,但受過組屋基設失修之苦的人士,就會明白以上法令是多么的需要。

舉例,雪州政府有個組屋复新計劃,重新粉刷外牆,惟居民需繳付20%費用,但很多時候就是因為管理層難以收齊管理費,以致一些屋齡較久的組屋,難以受惠。

擬定法令的初衷就是要保障人民利益,繳付管理費是每名屋主最基本的責任,若故意拒絕繳付,他日被執法隊伍檢舉,就別怨天怨地,要怪就怪自己的自私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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