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死性不改!一名才剛重獲1個月自由的釋囚再度犯案,偷走他人摩哆,遭推事判處監禁6個月。
推事傑希卡得知被告陳秋合(譯音、38歲)才剛出獄一個月后,語重心長地勸告他,必須洗心革面,不可再犯下過往的錯失。
“坐牢一年了為何還不知悔改,為什么還要這么做,你有2個孩子要照顧,但一直在監獄進出,人生就這樣白費了。”
要求輕判
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日下午2時,在冼都擁有一輛價值5000令吉的失竊摩哆,牴觸刑事法典第41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陳秋合在沒有代表律師陪同下,以必須照顧母親及2名孩子為由,要求傑希卡輕判;案件主控官是祖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