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是向私人個體購買 林冠英:貸款21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洋房是向私人個體購買 林冠英:貸款210萬

林冠英(中)在藍卡巴星(左起)、黃泉安、佳日星及彭文寶等人陪同下,唸出其聲明。
林冠英(中)在藍卡巴星(左起)、黃泉安、佳日星及彭文寶等人陪同下,唸出其聲明。

(檳城18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指出,他去年7月28日以280萬令吉價格,買下位于賓鴻路的雙層獨立式洋房,不是跟私人發展商購買,而是跟私人個體購買。



他說,他向銀行貸款210萬令吉及現金70萬令吉,購買屋齡超過30年的洋房,70萬令吉是多年來作為首長及議員所得。這也是他上任為檳州首長7年后,終于在檳城買下了一所房屋。

林冠英也是行動黨秘書長。他今午在光大28樓召開記者會說,檳州區域發展機構主席兼巫統打昔汝莪國會議員沙布丁,指其房價比280萬令吉更高,但這是他與賣家之間,基于願買願賣交易原則的公平交易。

願買願賣原則交易



“賣家以私人個體轉售,並不是房屋發展商。只要當中沒有脅迫或產生不良影響,銷售房屋合約就如婚姻一樣,是由雙方決定哪個才是對的價格,或誰才是對的伴侶。”

針對2012年州政府將山竹園地段,售給私人發展商興建私人醫院與酒店一事,林冠英說,州政府當時透過公開招標售地,贏得公開招標者是提供最好及最高價的私人發展商。

他澄清,其房子賣家未參與上述得標的公司,也非董事或股東,而且,檳州招標委員會主席是州政府秘書,不是他。

會上,林冠英只以英文唸出其聲明,並拒絕接受媒體的提問。

他在聲明的第一段指出,在他還未發表任何言論前,一些媒體今天作出不確實的報導,讓他感到遺憾。

“有鑒于此,我書寫了這篇聲明,避免錯誤詮釋或刻意錯誤詮釋。”

林冠英說,他會叫其辦公室職員發送短訊邀請沙布丁,以免對方沒讀到報章的新聞,而對其邀請不知情。

售地課題是舊謊言
山竹園地段建醫院

林冠英說,州政府並不曾聽過山竹園地段,是特別專用以興建廉價屋,而州政府是為了促進醫藥旅游,決定出售土地作為專科醫院。

他說,國陣的山竹園售地課題,是國陣在2013年大選前操弄的舊謊言。

林氏說,毫無根據、真相及事實地影射貪污,是對他的人格謀殺,試圖以政治手段將他跟國陣相提並論,以期摧毀他。

“只要沙布丁在國會殿堂作出指控,他將享有國會議會的誹謗免控權。作為檳州區域發展機構主席,他必須實事求是出示證據,以證明我有貪污。”

陪同林冠英出席記者會的行動黨國州議員,包括:卡斯杜麗、黃泉安、藍卡巴星、彭文寶、佳日星,及檳州首長政治秘書黃漢偉等人。

邀沙布丁在媒體前對質

林冠英邀請沙布丁本月20日(星期日)上午11時,到光大28樓,在媒體面前與他展開一對一的“實事求是”會晤。

“讓我們以事實與數據互相對質,讓人們判斷誰道出真相、誰廉潔及誰又胡亂制造不負責任,及毫無根據的人身攻擊?”

林氏說,沙布丁在國會下議院指控他貪污,對方將他購屋與2012年州政府將山竹園地段,售給私人發展商興建私人醫院與酒店牽扯在一起,這項指控是虛假及毫無根據。

“他指山竹園地段原要用以興建廉價屋,意有所指我的低價房子,是作為回扣的一部分。”

“這已非首次關于山竹園地段牽涉貪污的虛假指控。之前,巫青團檳州團長賽胡先在我控告他誹謗后,已在去年8月19日判決后收回其言論,並在檳高庭法官面前兩度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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